廣東出臺管理辦法支持建設廣告產業園區
近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省級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積極支持廣東各地市因地制宜建設廣告產業園區,并組織開展省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考核評估,從中擇優申報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辦法》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廣東廣告產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連續三年廣告業發展指數位于全國“先導級”行列,持續保持穩中有進態勢,在總量規模、經濟效益、人員優勢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據統計,截至2022年底,廣東省廣告經營主體共85.50萬戶,從業人員485.95萬人。2022年廣東省納入全國廣告業統計范圍的4047戶廣告經營主體營業收入達1430億元。《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發揮廣告產業聚集效應,有利于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暢通循環、穩定就業和塑造品牌,有利于促進廣東省廣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符合建設和發展規劃、規模適應產業集聚需要、產業集聚度明顯或上下游廣告關聯企業較為集中等條件的園區可以申報廣東省省級廣告產業園區。《辦法》將有效發揮廣告業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廣告產業與當地支柱產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的產業集聚區融合發展、協同發展、互相促進,向數字化、智能化和產業鏈中、高端延伸。同時,《辦法》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在廣告產業集聚區設立“泛廣告產業園區”、發展“虛擬”廣告產業園區和廣告產業集群,加快廣告產業資源集聚、平臺化運營和網絡化協同,構建廣告產業數字化新生態。
《辦法》充分發揮廣告業的經濟“助推器”作用,主動融入中心、服務大局,聚焦“以實體經濟為本、堅持制造業當家”,支持廣告產業較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引導相關業態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合作,開展資源互補和優化市場配置,共同參與省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管理,提升園區市場化、專業化水平,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合作各方良性互動、互利發展。
近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省級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積極支持廣東各地市因地制宜建設廣告產業園區,并組織開展省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考核評估,從中擇優申報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辦法》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廣東廣告產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連續三年廣告業發展指數位于全國“先導級”行列,持續保持穩中有進態勢,在總量規模、經濟效益、人員優勢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據統計,截至2022年底,廣東省廣告經營主體共85.50萬戶,從業人員485.95萬人。2022年廣東省納入全國廣告業統計范圍的4047戶廣告經營主體營業收入達1430億元。《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發揮廣告產業聚集效應,有利于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暢通循環、穩定就業和塑造品牌,有利于促進廣東省廣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符合建設和發展規劃、規模適應產業集聚需要、產業集聚度明顯或上下游廣告關聯企業較為集中等條件的園區可以申報廣東省省級廣告產業園區。《辦法》將有效發揮廣告業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廣告產業與當地支柱產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的產業集聚區融合發展、協同發展、互相促進,向數字化、智能化和產業鏈中、高端延伸。同時,《辦法》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在廣告產業集聚區設立“泛廣告產業園區”、發展“虛擬”廣告產業園區和廣告產業集群,加快廣告產業資源集聚、平臺化運營和網絡化協同,構建廣告產業數字化新生態。
《辦法》充分發揮廣告業的經濟“助推器”作用,主動融入中心、服務大局,聚焦“以實體經濟為本、堅持制造業當家”,支持廣告產業較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引導相關業態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合作,開展資源互補和優化市場配置,共同參與省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管理,提升園區市場化、專業化水平,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合作各方良性互動、互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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