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強呼吸道疾病防治藥品價格監管
12月11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加強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相關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關注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相關藥品價格動態,持續加大對藥品價格監管力度,切實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入醫院、藥房、商超等地,引導督促相關藥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通知》強調,要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通過日常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多種手段,加強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對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價格問題及時妥善處置;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通知》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發展改革、衛生健康、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協同執法等聯動機制,依法快查快處相關藥品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2月11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加強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相關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關注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相關藥品價格動態,持續加大對藥品價格監管力度,切實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入醫院、藥房、商超等地,引導督促相關藥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通知》強調,要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通過日常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多種手段,加強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對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價格問題及時妥善處置;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通知》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發展改革、衛生健康、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協同執法等聯動機制,依法快查快處相關藥品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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