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16日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明確報廢新能源汽車時必須“車電一體”,每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都將擁有數字身份證等。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產銷量持續攀升。隨著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步入退役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我國即將進入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據相關機構測算,2030年當年的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100萬噸。
在當天工業和信息化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副司長溫雪峰表示,動力電池既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資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不能規范回收,不但污染環境,而且會浪費資源。
明確“車電一體報廢”,是管理辦法的一大重點——即報廢新能源汽車時應當帶有動力電池,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認定為車輛缺失。
為何作這一要求?換電車型如何操作?
業內人士指出,這主要是為了封堵報廢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不給違規回收可乘之機。“需要說明的是,此項規定不適用于換電車型等情況,適用于換電等新模式的具體管理辦法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說。
據介紹,管理辦法對綜合利用范圍、企業從業條件等提出了新要求,劃定了綜合利用“紅線”,其中之一便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這背后有何考慮?
記者了解到,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企業將廢舊動力電池在檢測、分類、拆分、重組等處理的基礎上,制造出新的電池產品,應用于通信基站備用電源等領域,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梯次利用”電池。
王鵬介紹,目前市場上的“梯次利用”電池產品有符合所應用領域質量標準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導致一些企業和消費者難以判別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我們在此次制定管理辦法過程中,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角度,強調不論以任何方式生產的電池產品都必須符合應用領域的質量標準要求。”
由此,為了消除企業和消費者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管理辦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而是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
“對于不適合再使用的廢舊動力電池,可以直接進入綜合利用環節提取有價金屬,既可以避免潛在安全環保風險,也能滿足電池產業對原材料的迫切需求。”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龔進峰在會外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副司長朱美娜表示,近年來,我國深入推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標準的實施應用,并取得顯著成效。“部分企業實現鎳鈷錳回收率達99.6%、鋰回收率達96.5%,取得了較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從產業全鏈條來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涉及企業多、流程長、渠道復雜,監管難度大。
如何打通管理堵點卡點,推動各環節主體落實管理要求?
管理辦法遵循了“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
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
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強化對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的監督管理;
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建設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
什么是數字身份證管理?
王鵬介紹,數字身份證以動力電池編碼為信息載體,關聯動力電池生產、裝車銷售、換電、維修更換、車輛報廢、電池回收、綜合利用等環節信息,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監控和信息化追溯。
據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平臺,采集動力電池編碼、產品類別、產品構成、報廢回收等必要信息,為每一個動力電池包生成唯一、動態的數字身份證,支撐動力電池全鏈條監督管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16日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明確報廢新能源汽車時必須“車電一體”,每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都將擁有數字身份證等。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產銷量持續攀升。隨著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步入退役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我國即將進入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據相關機構測算,2030年當年的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100萬噸。
在當天工業和信息化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副司長溫雪峰表示,動力電池既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資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不能規范回收,不但污染環境,而且會浪費資源。
明確“車電一體報廢”,是管理辦法的一大重點——即報廢新能源汽車時應當帶有動力電池,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認定為車輛缺失。
為何作這一要求?換電車型如何操作?
業內人士指出,這主要是為了封堵報廢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不給違規回收可乘之機。“需要說明的是,此項規定不適用于換電車型等情況,適用于換電等新模式的具體管理辦法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說。
據介紹,管理辦法對綜合利用范圍、企業從業條件等提出了新要求,劃定了綜合利用“紅線”,其中之一便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這背后有何考慮?
記者了解到,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企業將廢舊動力電池在檢測、分類、拆分、重組等處理的基礎上,制造出新的電池產品,應用于通信基站備用電源等領域,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梯次利用”電池。
王鵬介紹,目前市場上的“梯次利用”電池產品有符合所應用領域質量標準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導致一些企業和消費者難以判別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我們在此次制定管理辦法過程中,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角度,強調不論以任何方式生產的電池產品都必須符合應用領域的質量標準要求。”
由此,為了消除企業和消費者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管理辦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而是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
“對于不適合再使用的廢舊動力電池,可以直接進入綜合利用環節提取有價金屬,既可以避免潛在安全環保風險,也能滿足電池產業對原材料的迫切需求。”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龔進峰在會外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副司長朱美娜表示,近年來,我國深入推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標準的實施應用,并取得顯著成效。“部分企業實現鎳鈷錳回收率達99.6%、鋰回收率達96.5%,取得了較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從產業全鏈條來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涉及企業多、流程長、渠道復雜,監管難度大。
如何打通管理堵點卡點,推動各環節主體落實管理要求?
管理辦法遵循了“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
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
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強化對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的監督管理;
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建設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
什么是數字身份證管理?
王鵬介紹,數字身份證以動力電池編碼為信息載體,關聯動力電池生產、裝車銷售、換電、維修更換、車輛報廢、電池回收、綜合利用等環節信息,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監控和信息化追溯。
據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平臺,采集動力電池編碼、產品類別、產品構成、報廢回收等必要信息,為每一個動力電池包生成唯一、動態的數字身份證,支撐動力電池全鏈條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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