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監管出新規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覆蓋地域廣、交易量大、所涉人群多。必須壓緊壓實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緊盯企業總部、分支機構、中央廚房、門店等各個參與主體,以及采購、加工制作、貯存、配送等環節,切實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規定明確,門店數量在1萬家以上、1000至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明確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統籌職責,要求其根據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管理的門店數量變化情況,在每年1月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企業總部。
規定要求,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建立總部每月調度、分支機構每周排查、門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對企業總部“管什么”“怎么管”予以明確,細化企業總部在考核評價、人員培訓、“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面的責任義務。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覆蓋地域廣、交易量大、所涉人群多。必須壓緊壓實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緊盯企業總部、分支機構、中央廚房、門店等各個參與主體,以及采購、加工制作、貯存、配送等環節,切實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規定明確,門店數量在1萬家以上、1000至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明確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統籌職責,要求其根據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管理的門店數量變化情況,在每年1月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企業總部。
規定要求,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建立總部每月調度、分支機構每周排查、門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對企業總部“管什么”“怎么管”予以明確,細化企業總部在考核評價、人員培訓、“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面的責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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