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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首頁 >>總局公告

      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第78號公告

      2007年05月29日 00:00????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關于批準對河陰石榴實施地理標志

      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河陰石榴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對河陰石榴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河陰石榴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河陰石榴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界定的報告》(滎政文[2006]197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河南省滎陽市廣武鎮、高村鄉、王村鎮、汜水鎮4個鄉鎮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豫軟籽1號及其芽變(不包含硬籽芽變)。

      (二)立地條件。

      土壤為輕沙壤土,厚度≥1米,pH值在7.0至7.5之間,有機質≥1.0%,地下水位1米以下。

      (三)栽培技術。

      1. 育苗技術:從優良母株上選取1至2年生枝條,采用扦插或嫁接的方法進行繁殖,苗木質量應達到根系完整、無病害,高度≥0.7米,地徑≥0.06米。

      2. 栽植時間:春季與秋季。

      3. 栽植密度:每公頃1665株以下。

      4. 土肥水管理:

      (1)土壤管理:采用樹盤覆蓋、行間生草等措施。

      (2)施肥:

      ①施基肥:在秋季果實采收后,以腐熟的優質有機肥為主,每公頃幼樹施15噸以上,成齡樹施22.5噸以上。

      ②追肥:根據樹體和果實發育狀況適時追肥,全年化學肥料施用總量每公頃幼樹施1.5噸以下,成齡樹施2.5噸以下。

      (3)澆水:根據土壤墑情適時澆水,果實成熟前15天至采收禁止澆水。

      (4)防治病蟲害:以加強栽培管理、生物防治為主。

      5. 整形與修剪:

      采用自然紡錘形或自然開心形,冬季修剪與夏季修剪相結合,調整樹體結構,確保通風透光。樹冠高度≤2.2米,總枝量每公頃60萬以下,生長枝與結果枝比例1:1,葉面積指數≤4。

      (四)采收、分級與包裝。

      1. 采收:根據果實成熟度、用途和市場需求綜合確定采收期,一般在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2. 分級:

      河陰石榴分級標準

      級 別
      果 型
      果面
      色澤
      外傷
      果重(g)
      優等品
      端 正
      光  潔
      光澤度好
      ≥350
      一級品
      端 正
      光潔、有星狀果銹
      光澤度正常
      ≤1cm2
      250~349
      二級品
      端 正
      光潔、有點狀果銹
      光澤度正常
      ≤2cm2
      200~249

      (五)質量特色。

      1. 感觀特色:

      品  種
      外觀色澤
      單果重(g)
      百粒重(g)
      可食率(%)
      果皮厚度(cm)
      豫軟籽1號
      1/2紅
      ≥200
      ≥60
      ≥90
      ≤0.3
      紅皮軟籽
      全紅
      ≥200
      ≥55
      ≥85
      ≤0.4

      2. 理化指標:

      單位:每100克含量

      品  種
      維生素C(毫克)
      總糖量(﹪)
      總酸量(﹪)
      可溶性固型物(﹪)
      出汁率(﹪)
      豫軟籽1號
      ≥10.5
      ≥12
      ≤0.5
      ≥15
      ≥85
      紅皮軟籽
      ≥10.5
      ≥13
      ≤0.5
      ≥14
      ≥80

      三、專用標志使用

      河陰石榴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河陰石榴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