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2025年度聯合開展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2025年度聯合開展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粵市監〔2026〕10號
廣東省、福建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各地級以上(各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推動落實《閩魯粵桂瓊五省(區)關于加強檢驗檢測區域協作備忘錄》區域協作議定事項,促進檢驗檢測區域協作及與港澳檢驗檢測機構交流合作,2025年廣東省、福建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組織開展了“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檢驗檢測能力驗證活動,并邀請了港澳機構參加。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的承擔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驗證項目為“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為確保能力驗證結果的真實可靠,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所需樣品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統一提供、編號、發放。
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機構有111家,其中107家機構取得了泛酸項目GB 5009.210-202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泛酸的測定》(第三法 微生物法)省級資質認定。參加機構區域分布為:廣東省50家、福建省9家、山東省36家、廣西壯族自治區13家、海南省2家,澳門特別行政區1家。
能力驗證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滿意的有12家機構,均參加了補測,補測結果為不滿意有3家機構。此次能力驗證最終結果為滿意的有108家機構,占參加機構總數的97.3%;結果為不滿意的有3家機構,占參加機構總數的2.7%。
二、存在問題
通過對各機構提交的原始記錄及檢測結果進行系統分析,部分機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標準曲線擬合方法失準,標準曲線擬合存在偏離標準規范的現象。如:采用一次線性、一元四次線性擬合方法,且標準系列濃度未做平行測定;雖采用四參數擬合方法,但曲線未涵蓋0濃度點;標曲的范圍和點數與標準不一致。
二是樣品前處理方法與標準不一致,如:標準要求樣品需添加乙酸緩沖液,121℃高壓條件下水解后,定容過濾。實驗室樣品前處理方法為加水后95℃水浴。
三是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實驗室的原始記錄中缺少培養箱、滅菌器、pH計等關鍵設備的核心參數信息。
四是各實驗室自查問題:樣品提取不完全、計算過程存在錯誤、菌種活性不穩定、滅菌不徹底導致雜菌滋生、器皿清潔不當引入干擾、標準品純度不足、移液器精度不準確等。
三、處理措施
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滿意而補測結果為滿意的9家機構,要認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糾正措施,以保證今后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見附件2)。
補測結果為不滿意的3家機構要認真查找原因,通過參加測量審核的方式進行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對外出具該項目(參數)的檢測報告,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復該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資質(見附件3)。
請各有關市市場監管局于2026年1月10日前對3家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確認,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相關省(區)市場監管局報送整改核查情況。
點擊下載:
1.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結果一覽表
2.初測可疑/不滿意、補測滿意的機構情況一覽表
3.補測仍不滿意的機構情況一覽表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聯系人:戴靜,聯系電話:020-38835868)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2025年度聯合開展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粵市監〔2026〕10號
廣東省、福建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各地級以上(各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推動落實《閩魯粵桂瓊五省(區)關于加強檢驗檢測區域協作備忘錄》區域協作議定事項,促進檢驗檢測區域協作及與港澳檢驗檢測機構交流合作,2025年廣東省、福建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組織開展了“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檢驗檢測能力驗證活動,并邀請了港澳機構參加。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的承擔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驗證項目為“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為確保能力驗證結果的真實可靠,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所需樣品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統一提供、編號、發放。
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機構有111家,其中107家機構取得了泛酸項目GB 5009.210-202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泛酸的測定》(第三法 微生物法)省級資質認定。參加機構區域分布為:廣東省50家、福建省9家、山東省36家、廣西壯族自治區13家、海南省2家,澳門特別行政區1家。
能力驗證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滿意的有12家機構,均參加了補測,補測結果為不滿意有3家機構。此次能力驗證最終結果為滿意的有108家機構,占參加機構總數的97.3%;結果為不滿意的有3家機構,占參加機構總數的2.7%。
二、存在問題
通過對各機構提交的原始記錄及檢測結果進行系統分析,部分機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標準曲線擬合方法失準,標準曲線擬合存在偏離標準規范的現象。如:采用一次線性、一元四次線性擬合方法,且標準系列濃度未做平行測定;雖采用四參數擬合方法,但曲線未涵蓋0濃度點;標曲的范圍和點數與標準不一致。
二是樣品前處理方法與標準不一致,如:標準要求樣品需添加乙酸緩沖液,121℃高壓條件下水解后,定容過濾。實驗室樣品前處理方法為加水后95℃水浴。
三是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實驗室的原始記錄中缺少培養箱、滅菌器、pH計等關鍵設備的核心參數信息。
四是各實驗室自查問題:樣品提取不完全、計算過程存在錯誤、菌種活性不穩定、滅菌不徹底導致雜菌滋生、器皿清潔不當引入干擾、標準品純度不足、移液器精度不準確等。
三、處理措施
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滿意而補測結果為滿意的9家機構,要認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糾正措施,以保證今后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見附件2)。
補測結果為不滿意的3家機構要認真查找原因,通過參加測量審核的方式進行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對外出具該項目(參數)的檢測報告,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復該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資質(見附件3)。
請各有關市市場監管局于2026年1月10日前對3家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確認,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相關省(區)市場監管局報送整改核查情況。
點擊下載:
1.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泛酸的測定結果一覽表
2.初測可疑/不滿意、補測滿意的機構情況一覽表
3.補測仍不滿意的機構情況一覽表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聯系人:戴靜,聯系電話:020-3883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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