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1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1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罐頭、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1類食品55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544批次、不合格15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生物毒素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寧波南苑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生產的香妃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舟山市定海區明會牛肉湯館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臺州市椒江順暢小吃店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桐鄉市濮院許平軍饅頭店銷售的玉米窩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蕭山椒聚食品商行銷售的萵苣干,亮藍、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諸暨市吳伯明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萵苣干,亮藍、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湖州市安吉縣昌碩街道中心農貿市場王昌禎攤位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常山明惠食品超市銷售的精品桂圓,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杭州涓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吉遞鋪分公司銷售的,采購自衢州迅鑫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涓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吉遞鋪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杭州蕭山繽果生鮮超市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紹興市上虞區阿朱水產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寧海縣明港酒廠生產的米燒(白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麗水市蓮都區盛味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蘭溪市達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干燥失重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三)寧波世紀百聯超市有限公司泗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紹興市山陰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陳年五年紹興花雕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五、生物毒素超標
清鎮市珍珍食品商行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海寧市宏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精制花生,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寧市宏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產品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1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罐頭、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1類食品55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544批次、不合格15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生物毒素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寧波南苑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生產的香妃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舟山市定海區明會牛肉湯館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臺州市椒江順暢小吃店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桐鄉市濮院許平軍饅頭店銷售的玉米窩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蕭山椒聚食品商行銷售的萵苣干,亮藍、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諸暨市吳伯明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萵苣干,亮藍、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湖州市安吉縣昌碩街道中心農貿市場王昌禎攤位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常山明惠食品超市銷售的精品桂圓,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杭州涓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吉遞鋪分公司銷售的,采購自衢州迅鑫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涓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吉遞鋪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杭州蕭山繽果生鮮超市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紹興市上虞區阿朱水產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寧海縣明港酒廠生產的米燒(白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麗水市蓮都區盛味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蘭溪市達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干燥失重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三)寧波世紀百聯超市有限公司泗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紹興市山陰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陳年五年紹興花雕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五、生物毒素超標
清鎮市珍珍食品商行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海寧市宏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精制花生,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寧市宏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產品不合格信息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元旦春節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年…(2026-02-04)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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