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2025年建筑材料、電子電器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據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安排,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用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綿巖板、老年手機、兒童推車、移動電源、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水龍頭、密封膠、砌筑水泥、通用硅酸鹽水泥、電動玩具、兒童玩具、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家用及類似場所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斷路器(含RCCB、RCBO、MCB)、滅火器、消防水帶、室內消火栓、制動液、頭盔、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電吹風(帶電加熱元件)、電餅鐺、便攜式電磁爐、電熱水壺、自動電飯鍋、即熱式飲水機、儲水式電熱水器、料理機、榨汁機、打蛋機、切碎機等廚房機械類電子產品、豆漿機、電熱暖手器、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家用固定式插頭插座、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電動自行車電池、電源適配器、電熱毯、電熱保溫板及類似器具等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日用紡織品、電工及材料、機械及安防、輕工產品、電子電器產品等6大類45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任務分別由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和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等共同承擔。共抽查了149家經銷企業的256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2批次。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總和含量、總鉛(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屬含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09%,不合格項目為甲醛含量,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廉價助劑(如含甲醛的防腐劑或縮醛類成膜助劑),或為降低成本刻意使用了甲醛超標的原材料。
(二)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7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總和含量、總鉛(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屬含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壓縮強度、吸水率、表觀密度偏差、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壓縮強度、吸水率、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63.64%,不合格項目為壓縮強度、燃燒性能,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使用了回收料或劣質原料并減少了阻燃劑添加量,導致產品力學性能與防火性能同時不達標。
(五)天然氣(LNG)。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烷摩爾分數、C4+烷烴摩爾分數、二氧化碳摩爾分數、氮氣摩爾分數、氧氣摩爾分數、總硫含量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液化石油氣。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蒸氣壓、組分、殘留物、銅片腐蝕、總硫含量、硫化氫、游離水、二甲醚含量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00%,不合格項目為殘留物中蒸發殘留物,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過程分離不徹底或摻入了重組分油品,導致液化石油氣中高沸點烴類等雜質含量超標。
(七)水龍頭。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螺紋、裝配、抗水壓機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蝕性能、水嘴水效等級、流量均勻性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密封膠。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表干時間、下垂度、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物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九)砌筑水泥、通用硅酸鹽水泥。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8家生產企業的11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砌筑水泥:三氧化硫、氯離子、細度、凝結時間、沸煮法安定性、保水率、強度、放射性等8個項目)、(通用硅酸鹽水泥:不溶物、燒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鎂、氯離子、凝結時間、安定性、細度、強度、放射性核素限量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綿巖板。本次共抽查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允許偏差、密度允許偏差、導熱系數、燃燒性能、壓縮強度、尺寸穩定性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一)老年手機。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7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安全防護(跌落試驗)、絕緣材料和要求(抗電強度)、絕緣材料和要求(球壓試驗)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二)兒童推車。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露的開口管子、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銳利邊緣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機械部件的連接、臥兜的最小內部高度、推車的適用年齡、臥兜和座兜連接在車架上的裝置、車輪的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三)移動電源。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樣品容量測試、標識和警示說明、安全防護(跌落試驗)、絕緣材料和要求(抗電強度)、絕緣材料和要求(球壓試驗)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5%,不合格項目為標識、警示說明、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項目,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商未能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清晰、完整、持久地標注關鍵電氣參數與安全警示信息。
(十四)電動玩具。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限定增塑劑、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狀、尺寸及強度、邊緣、尖端、突出部件、金屬絲和桿件、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繩索和彈性繩、折疊機構、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彈簧、液體填充玩具、磁體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輸入功率、室溫下的電氣強度、結構、軟線和電線的保護、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等2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五)兒童玩具。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限定增塑劑、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狀、尺寸及強度、邊緣、尖端、突出部件、金屬絲和桿件、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繩索和彈性繩、折疊機構、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彈簧、液體填充玩具、熱源玩具、磁體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等2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六)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等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七)家用及類似場所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自動動作(時間—電流特性試驗)、耐熱性、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八)斷路器(含RCCB、RCBO、MCB)。等同(十六)。
(十九)滅火器。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20℃溫度噴射性能、充裝誤差、瓶體充裝口內徑、水壓試驗、爆破性能、主要組分含量(磷酸二氫銨含量)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消防水帶。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長度、單位長度質量、內徑、黏附性、附著強度試驗、設計工作壓力、試驗壓力及最小爆破壓力、水帶與消防接口連接性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一)室內消火栓。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基本尺寸與公差、手輪、開啟高度、螺紋、密封性能、水壓強度、閥桿升降性能、旋轉性能、耐腐蝕性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二)制動液。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平衡回流沸點、濕平衡回流沸點、運動黏度、pH值、低溫流動性和外觀、蒸發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十三)頭盔。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規格、結構、質量、視野、護目鏡、表面摩擦力、表面凸起結構的剪切力、剛度、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溫)、耐穿透(低溫)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3.3%,不合格項目為護目鏡耐磨性。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護目鏡的材料質量不過關,如材料表面處理不當或材料本身質量差,會導致護目鏡耐磨性項目不合格;護目鏡的生產工藝可能存在問題,如涂層不均勻、固化不完全等,導致耐磨性不達標;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采用廉價材料,并且未對成品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二十四)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壓性、氣密性、彎曲性、耐安裝性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五)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的標志、結構和尺寸、耐壓性、氣密性、柔軟性、耐安裝性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的標志、結構和尺寸、彎曲性、氣密性、耐壓性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六)電吹風(帶電加熱元件)。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選擇必須與產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輕型聚氯乙烯絕緣軟線,其絕緣和護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的小、抗張強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低,在使用過程中電源軟線經過長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電源線容易因拉力過大損壞絕緣造成觸電危險,電源軟線與尖點或銳邊接觸,有可能損壞軟線,造成金屬外殼帶電,存在觸電危險。當固定裝置不牢固時,軟線接頭容易被拉扯脫落,導致短路或者出現產品的外殼帶電等觸電風險。
(二十七)電餅鐺。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八)便攜式電磁爐。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九)電熱水壺。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
(三十)自動電飯鍋。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一)即熱式飲水機。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二)儲水式電熱水器。本次共抽查1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三)料理機、榨汁機、打蛋機、切碎機等廚房機械類電子產品。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四)豆漿機。本次共抽查3家企業,3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五)電熱暖手器。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六)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延長線插座的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力、軟纜及其連接、機械強度、耐熱、螺釘、載流部件及其連接、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4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七)家用固定式插頭插座。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力、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1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八)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防觸電保護、端子、結構要求、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通斷能力、正常操作(19.2)、機械強度、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密封膠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2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九)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本次共抽查10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殼沖擊、跌落、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電氣強度、防觸電保護、非正常工作(僅測5.2.5.1、5.2.5.2)、耐熱、灼熱絲等8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十)電動自行車電池。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蓄電池的完全充電,外觀、尺寸檢查,重量比能量試驗,不同溫度下的容量試驗,過充電試驗,外部短路試驗,機械沖擊試驗,2hr容量試驗,大電流放電試驗,容量保存率試驗,快速充電能力試驗,耐振動能力試驗,防爆能力試驗等14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十一)電源適配器。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安全防護的強度、導體的固定、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抗電強度試驗、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保護導體、預期的接觸電壓、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輸入試驗、模擬的異常工作條件、模擬的單一故障條件、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發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載狀態能效限定值等19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電源插頭也有各自的尺寸標準,如歐洲插頭、美國插頭、英國插頭等,這些插頭的直徑、高度以及插頭上的孔徑和間距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我國使用的產品插頭尺寸應該符合我國標準的要求,才能與插座很好的適配,降低安全風險。
(四十二)電熱毯。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單位銷售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3.33%,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選擇必須與產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輕型聚氯乙烯絕緣軟線,其絕緣和護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的小、抗張強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低,在使用過程中電源軟線經過長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電源線容易因拉力過大損壞絕緣造成觸電危險,電源軟線與尖點或銳邊接觸,有可能損壞軟線,造成觸電危險。當固定裝置不牢固時,軟線接頭容易被拉扯脫落,導致短路或者出現產品的外殼帶電等觸電風險。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科。
據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安排,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用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綿巖板、老年手機、兒童推車、移動電源、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水龍頭、密封膠、砌筑水泥、通用硅酸鹽水泥、電動玩具、兒童玩具、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家用及類似場所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斷路器(含RCCB、RCBO、MCB)、滅火器、消防水帶、室內消火栓、制動液、頭盔、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電吹風(帶電加熱元件)、電餅鐺、便攜式電磁爐、電熱水壺、自動電飯鍋、即熱式飲水機、儲水式電熱水器、料理機、榨汁機、打蛋機、切碎機等廚房機械類電子產品、豆漿機、電熱暖手器、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家用固定式插頭插座、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電動自行車電池、電源適配器、電熱毯、電熱保溫板及類似器具等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日用紡織品、電工及材料、機械及安防、輕工產品、電子電器產品等6大類45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任務分別由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和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等共同承擔。共抽查了149家經銷企業的256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2批次。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總和含量、總鉛(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屬含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09%,不合格項目為甲醛含量,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廉價助劑(如含甲醛的防腐劑或縮醛類成膜助劑),或為降低成本刻意使用了甲醛超標的原材料。
(二)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7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總和含量、總鉛(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屬含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壓縮強度、吸水率、表觀密度偏差、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壓縮強度、吸水率、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63.64%,不合格項目為壓縮強度、燃燒性能,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使用了回收料或劣質原料并減少了阻燃劑添加量,導致產品力學性能與防火性能同時不達標。
(五)天然氣(LNG)。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烷摩爾分數、C4+烷烴摩爾分數、二氧化碳摩爾分數、氮氣摩爾分數、氧氣摩爾分數、總硫含量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液化石油氣。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蒸氣壓、組分、殘留物、銅片腐蝕、總硫含量、硫化氫、游離水、二甲醚含量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00%,不合格項目為殘留物中蒸發殘留物,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過程分離不徹底或摻入了重組分油品,導致液化石油氣中高沸點烴類等雜質含量超標。
(七)水龍頭。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螺紋、裝配、抗水壓機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蝕性能、水嘴水效等級、流量均勻性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密封膠。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表干時間、下垂度、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物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九)砌筑水泥、通用硅酸鹽水泥。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8家生產企業的11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砌筑水泥:三氧化硫、氯離子、細度、凝結時間、沸煮法安定性、保水率、強度、放射性等8個項目)、(通用硅酸鹽水泥:不溶物、燒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鎂、氯離子、凝結時間、安定性、細度、強度、放射性核素限量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綿巖板。本次共抽查1家生產企業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允許偏差、密度允許偏差、導熱系數、燃燒性能、壓縮強度、尺寸穩定性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一)老年手機。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7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安全防護(跌落試驗)、絕緣材料和要求(抗電強度)、絕緣材料和要求(球壓試驗)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二)兒童推車。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露的開口管子、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銳利邊緣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機械部件的連接、臥兜的最小內部高度、推車的適用年齡、臥兜和座兜連接在車架上的裝置、車輪的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三)移動電源。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樣品容量測試、標識和警示說明、安全防護(跌落試驗)、絕緣材料和要求(抗電強度)、絕緣材料和要求(球壓試驗)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5%,不合格項目為標識、警示說明、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項目,經技術機構分析,主要問題是生產商未能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清晰、完整、持久地標注關鍵電氣參數與安全警示信息。
(十四)電動玩具。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限定增塑劑、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狀、尺寸及強度、邊緣、尖端、突出部件、金屬絲和桿件、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繩索和彈性繩、折疊機構、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彈簧、液體填充玩具、磁體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輸入功率、室溫下的電氣強度、結構、軟線和電線的保護、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等2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五)兒童玩具。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限定增塑劑、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狀、尺寸及強度、邊緣、尖端、突出部件、金屬絲和桿件、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繩索和彈性繩、折疊機構、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彈簧、液體填充玩具、熱源玩具、磁體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等2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六)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等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七)家用及類似場所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自動動作(時間—電流特性試驗)、耐熱性、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八)斷路器(含RCCB、RCBO、MCB)。等同(十六)。
(十九)滅火器。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20℃溫度噴射性能、充裝誤差、瓶體充裝口內徑、水壓試驗、爆破性能、主要組分含量(磷酸二氫銨含量)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消防水帶。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長度、單位長度質量、內徑、黏附性、附著強度試驗、設計工作壓力、試驗壓力及最小爆破壓力、水帶與消防接口連接性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一)室內消火栓。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基本尺寸與公差、手輪、開啟高度、螺紋、密封性能、水壓強度、閥桿升降性能、旋轉性能、耐腐蝕性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二)制動液。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平衡回流沸點、濕平衡回流沸點、運動黏度、pH值、低溫流動性和外觀、蒸發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十三)頭盔。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規格、結構、質量、視野、護目鏡、表面摩擦力、表面凸起結構的剪切力、剛度、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溫)、耐穿透(低溫)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3.3%,不合格項目為護目鏡耐磨性。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護目鏡的材料質量不過關,如材料表面處理不當或材料本身質量差,會導致護目鏡耐磨性項目不合格;護目鏡的生產工藝可能存在問題,如涂層不均勻、固化不完全等,導致耐磨性不達標;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采用廉價材料,并且未對成品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二十四)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壓性、氣密性、彎曲性、耐安裝性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五)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的標志、結構和尺寸、耐壓性、氣密性、柔軟性、耐安裝性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燃氣輸送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及管件的標志、結構和尺寸、彎曲性、氣密性、耐壓性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六)電吹風(帶電加熱元件)。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選擇必須與產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輕型聚氯乙烯絕緣軟線,其絕緣和護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的小、抗張強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低,在使用過程中電源軟線經過長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電源線容易因拉力過大損壞絕緣造成觸電危險,電源軟線與尖點或銳邊接觸,有可能損壞軟線,造成金屬外殼帶電,存在觸電危險。當固定裝置不牢固時,軟線接頭容易被拉扯脫落,導致短路或者出現產品的外殼帶電等觸電風險。
(二十七)電餅鐺。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八)便攜式電磁爐。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十九)電熱水壺。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
(三十)自動電飯鍋。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一)即熱式飲水機。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二)儲水式電熱水器。本次共抽查1家經銷單位銷售的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三)料理機、榨汁機、打蛋機、切碎機等廚房機械類電子產品。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四)豆漿機。本次共抽查3家企業,3批次,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五)電熱暖手器。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六)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本次共抽查7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延長線插座的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力、軟纜及其連接、機械強度、耐熱、螺釘、載流部件及其連接、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4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七)家用固定式插頭插座。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8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力、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1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八)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防觸電保護、端子、結構要求、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通斷能力、正常操作(19.2)、機械強度、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密封膠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12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十九)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本次共抽查10家經銷單位銷售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殼沖擊、跌落、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電氣強度、防觸電保護、非正常工作(僅測5.2.5.1、5.2.5.2)、耐熱、灼熱絲等8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十)電動自行車電池。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蓄電池的完全充電,外觀、尺寸檢查,重量比能量試驗,不同溫度下的容量試驗,過充電試驗,外部短路試驗,機械沖擊試驗,2hr容量試驗,大電流放電試驗,容量保存率試驗,快速充電能力試驗,耐振動能力試驗,防爆能力試驗等14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十一)電源適配器。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安全防護的強度、導體的固定、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抗電強度試驗、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保護導體、預期的接觸電壓、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輸入試驗、模擬的異常工作條件、模擬的單一故障條件、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發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載狀態能效限定值等19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電源插頭也有各自的尺寸標準,如歐洲插頭、美國插頭、英國插頭等,這些插頭的直徑、高度以及插頭上的孔徑和間距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我國使用的產品插頭尺寸應該符合我國標準的要求,才能與插座很好的適配,降低安全風險。
(四十二)電熱毯。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單位銷售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輸入功率和電流、瞬態過電壓、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螺釘和連接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3.33%,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輸入功率和電流標注與實際不符合影響電源線線徑選擇與發熱,發熱過高會有火災隱患。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選擇必須與產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輕型聚氯乙烯絕緣軟線,其絕緣和護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的小、抗張強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絕緣軟線低,在使用過程中電源軟線經過長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電源線容易因拉力過大損壞絕緣造成觸電危險,電源軟線與尖點或銳邊接觸,有可能損壞軟線,造成觸電危險。當固定裝置不牢固時,軟線接頭容易被拉扯脫落,導致短路或者出現產品的外殼帶電等觸電風險。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科。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元旦春節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年…(2026-02-04)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