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2025年食品相關產品、兒童用品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據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安排,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對果蔬清洗劑、手洗餐具用洗滌劑、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塑料餐具、食品接觸用玻璃器皿產品、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及容器等制品、奶嘴、一次性衛生用品、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橡皮擦、書寫用筆、保鮮膜(袋)、電熱暖手寶、老年紙尿褲、日用塑料水壺、童鞋、衛生巾(護墊)、學生文具、紙吸管、兒童爬爬墊產品2大類19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任務由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共抽查了114家經銷企業的200批次產品,發現3批次不合格。
二、監督抽查結果分析
(一)果蔬清洗劑。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砷(以As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甲醛、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穩定性、總有效物含量、總五氧化二磷含量、pH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手洗餐具用洗滌劑。本次共抽查24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砷(以As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甲醛、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穩定性、總有效物含量、pH、去污力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塑料一次性餐飲具。本次共抽查27家經銷企業的3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容積偏差、負重性能、跌落性能、蓋體對折性能、耐溫性能、漏水性、耐微波爐試驗、含水量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負重性能。
(四)塑料餐具。本次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五)食品接觸用玻璃器皿產品。本次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鉛(Pb)遷移量、鎘(Cd)遷移量、外觀(氣泡、裂紋、雜粒、滴頭、結石)、規格(杯口圓度、杯高、容量、規格尺寸、滿口容量、瓶口尺寸)、內表面耐水侵蝕性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及容器等制品。本次共抽查13家經銷企業的17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鉛(Pb)、砷(As)、熒光性物質、甲醛、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七)奶嘴。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鋅(Zn)遷移量、揮發性物質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本次共抽查8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感官要求、總遷移量、甲醛、二氧化硫、噻菌靈、鄰苯基苯酚、抑霉唑、聯苯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九)日用塑料水壺。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紙吸管。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鉛(Pb)、砷(As)、熒光性物質、甲醛、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風險監測結果分析
(一)塑料餐具。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感官要求(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重金屬特定遷移(19項)、PAHS含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奶嘴。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總遷移量、揮發性物質、PAHS含量、過氧化物殘留量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一次性衛生用品。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微生物(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纖維含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樣品存在安全隱患,涉及項目是纖維含量。
(四)橡皮擦、書寫用筆。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筆套安全、多環芳烴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五)保鮮膜(袋)。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電熱暖手寶。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七)老年紙尿褲。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滲透性能、鄰苯二甲酸酯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童鞋。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防滑性能、短鏈氯化石蠟、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重金屬總量、鄰苯二甲酸酯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樣品存在安全隱患,涉及項目是外底防滑性能。
(九)衛生巾(護墊)。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可遷移性熒光物質、鄰苯二甲酸酯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學生文具。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游離甲醛、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特定元素的遷移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一)兒童爬爬墊。本次共抽查1家經銷企業的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小零件、甲酰胺、鄰苯二甲酸酯、多環芳烴、溶劑遷移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科。
大同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據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安排,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對果蔬清洗劑、手洗餐具用洗滌劑、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塑料餐具、食品接觸用玻璃器皿產品、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及容器等制品、奶嘴、一次性衛生用品、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橡皮擦、書寫用筆、保鮮膜(袋)、電熱暖手寶、老年紙尿褲、日用塑料水壺、童鞋、衛生巾(護墊)、學生文具、紙吸管、兒童爬爬墊產品2大類19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任務由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共抽查了114家經銷企業的200批次產品,發現3批次不合格。
二、監督抽查結果分析
(一)果蔬清洗劑。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砷(以As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甲醛、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穩定性、總有效物含量、總五氧化二磷含量、pH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手洗餐具用洗滌劑。本次共抽查24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砷(以As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甲醛、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穩定性、總有效物含量、pH、去污力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塑料一次性餐飲具。本次共抽查27家經銷企業的3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容積偏差、負重性能、跌落性能、蓋體對折性能、耐溫性能、漏水性、耐微波爐試驗、含水量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負重性能。
(四)塑料餐具。本次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五)食品接觸用玻璃器皿產品。本次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鉛(Pb)遷移量、鎘(Cd)遷移量、外觀(氣泡、裂紋、雜粒、滴頭、結石)、規格(杯口圓度、杯高、容量、規格尺寸、滿口容量、瓶口尺寸)、內表面耐水侵蝕性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及容器等制品。本次共抽查13家經銷企業的17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鉛(Pb)、砷(As)、熒光性物質、甲醛、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七)奶嘴。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鋅(Zn)遷移量、揮發性物質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本次共抽查8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感官要求、總遷移量、甲醛、二氧化硫、噻菌靈、鄰苯基苯酚、抑霉唑、聯苯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九)日用塑料水壺。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紙吸管。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鉛(Pb)、砷(As)、熒光性物質、甲醛、特定遷移量(以銻計)、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風險監測結果分析
(一)塑料餐具。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感官要求(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重金屬特定遷移(19項)、PAHS含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奶嘴。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總遷移量、揮發性物質、PAHS含量、過氧化物殘留量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三)一次性衛生用品。本次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微生物(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纖維含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樣品存在安全隱患,涉及項目是纖維含量。
(四)橡皮擦、書寫用筆。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筆套安全、多環芳烴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五)保鮮膜(袋)。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六)電熱暖手寶。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七)老年紙尿褲。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滲透性能、鄰苯二甲酸酯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八)童鞋。本次共抽查3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防滑性能、短鏈氯化石蠟、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重金屬總量、鄰苯二甲酸酯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1批次樣品存在安全隱患,涉及項目是外底防滑性能。
(九)衛生巾(護墊)。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可遷移性熒光物質、鄰苯二甲酸酯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學生文具。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游離甲醛、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特定元素的遷移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一)兒童爬爬墊。本次共抽查1家經銷企業的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風險監測項目小零件、甲酰胺、鄰苯二甲酸酯、多環芳烴、溶劑遷移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科。
大同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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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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