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6期)
本期公布29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食用農產品等1大類。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3批次,合格樣品26批次。
不合格樣品3批次,具體為:
食用農產品3批次,為山陰鑫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姜中毒死蜱超標;應縣小段生鮮超市銷售的綠梨中乙螨唑超標;應縣小段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中噻蟲嗪超標。檢驗機構為北京精益捷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成相關單位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1.毒死蜱
毒死蜱有機磷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熏蒸三重作用,是糧食、果樹、蔬菜和其他經濟作物的理想殺蟲劑,在葉片上的殘留期不長,但在土壤中的殘留期較長,對魚類及水生生物毒性較高,對水稻、小麥、棉花、果樹、蔬菜、茶樹上多種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蟲均具有較好防效,屬于中等毒性藥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21)中規定,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水果、蔬菜中毒死蜱超標主要是未嚴格按照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進行采摘。毒死蜱可經吸入、食入、皮膚接觸吸收,此農藥中毒表現為抽搐、痙攣、惡心、嘔吐等,長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環境中,可能會導致神經毒性、生殖毒性,影響胚胎的生長發育。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2.噻蟲嗪
噻蟲嗪是一種新型的高效低毒廣譜殺蟲劑,是第二代新煙堿類殺蟲劑,作用機理與吡蟲啉等第一代新煙堿類殺蟲劑相似,對害蟲具有胃毒、觸殺及內吸更高的活性,用于葉面噴霧及土壤灌根處理。其施藥后迅速被內吸,并傳導到植株各部位,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長等特點,對刺吸式害蟲如蚜蟲、飛虱、葉蟬、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蔥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噻蟲嗪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使用濃度過高、噴灑不均,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如果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3.乙螨唑
乙螨唑屬于新型噁唑類殺螨劑,以觸殺作用為主,為非感溫性殺螨劑,在低溫下就可以發揮出較好的殺螨效果,對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以及從幼螨到成螨的蛻皮過程有效,對成螨無效,但是對雌性成螨具有很好的不育作用,因此其良好的防治時間是害螨危害初期。乙螨唑與其它殺螨劑結構完全不同,殺螨機理也不相同,具有獨特的殺螨機理,與傳統殺螨劑無交互抗性,可與多種殺螨劑復配使用。乙螨唑耐雨性強,持效期長,在玉米、棉花、蔬菜和觀賞植物上的持效期30天以上,在果樹上的持效期可達40~50天,比其它殺螨劑持效期長5~8倍以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螨唑在梨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7mg/kg。梨中乙螨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為快速控制蟲害而大量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所致。
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本期公布29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食用農產品等1大類。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3批次,合格樣品26批次。
不合格樣品3批次,具體為:
食用農產品3批次,為山陰鑫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姜中毒死蜱超標;應縣小段生鮮超市銷售的綠梨中乙螨唑超標;應縣小段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中噻蟲嗪超標。檢驗機構為北京精益捷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成相關單位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1.毒死蜱
毒死蜱有機磷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熏蒸三重作用,是糧食、果樹、蔬菜和其他經濟作物的理想殺蟲劑,在葉片上的殘留期不長,但在土壤中的殘留期較長,對魚類及水生生物毒性較高,對水稻、小麥、棉花、果樹、蔬菜、茶樹上多種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蟲均具有較好防效,屬于中等毒性藥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21)中規定,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水果、蔬菜中毒死蜱超標主要是未嚴格按照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進行采摘。毒死蜱可經吸入、食入、皮膚接觸吸收,此農藥中毒表現為抽搐、痙攣、惡心、嘔吐等,長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環境中,可能會導致神經毒性、生殖毒性,影響胚胎的生長發育。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2.噻蟲嗪
噻蟲嗪是一種新型的高效低毒廣譜殺蟲劑,是第二代新煙堿類殺蟲劑,作用機理與吡蟲啉等第一代新煙堿類殺蟲劑相似,對害蟲具有胃毒、觸殺及內吸更高的活性,用于葉面噴霧及土壤灌根處理。其施藥后迅速被內吸,并傳導到植株各部位,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長等特點,對刺吸式害蟲如蚜蟲、飛虱、葉蟬、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蔥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噻蟲嗪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使用濃度過高、噴灑不均,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如果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3.乙螨唑
乙螨唑屬于新型噁唑類殺螨劑,以觸殺作用為主,為非感溫性殺螨劑,在低溫下就可以發揮出較好的殺螨效果,對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以及從幼螨到成螨的蛻皮過程有效,對成螨無效,但是對雌性成螨具有很好的不育作用,因此其良好的防治時間是害螨危害初期。乙螨唑與其它殺螨劑結構完全不同,殺螨機理也不相同,具有獨特的殺螨機理,與傳統殺螨劑無交互抗性,可與多種殺螨劑復配使用。乙螨唑耐雨性強,持效期長,在玉米、棉花、蔬菜和觀賞植物上的持效期30天以上,在果樹上的持效期可達40~50天,比其它殺螨劑持效期長5~8倍以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螨唑在梨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7mg/kg。梨中乙螨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為快速控制蟲害而大量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所致。
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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