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4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933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問題、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福州市晉安區馬尕西木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5月27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福州市晉安區伯洋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5月27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一)標稱福建永香茶業有限公司2020年6月10日生產的緊壓白茶(2017年一級白牡丹),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香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倉山分公司銷售的螺絲椒(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5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倉山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寧德天湖東路分店銷售的包裝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0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閩侯縣國賓大道分店銷售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9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指標問題
福州市倉山區匯鑫隆百貨超市的葵花籽(瓜子)(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1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市倉山區匯鑫隆百貨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福州盛興榮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爆漿漢堡(板栗味餡面包),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連江縣福購多超市有限公司。
(二)標稱漳州市龍海區家順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2日生產的麻糍(混合口味)(糕點),莧菜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龍巖翰林苑店。漳州市龍海區家順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泉州嚼樂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生產的去骨鴨掌(鮮香味)(輻照食品),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惠安縣超越便利店。泉州嚼樂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標稱福州金祥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28日生產的酸筍絲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清市榮創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金祥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標稱平潭榜樣食品工廠2025年4月11日生產的酸筍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平潭世界城店。平潭榜樣食品工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六)標稱福建閩清惠汁園食品廠2025年5月18日生產的淡咸欖(偏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閩侯縣鴻尾魚兒土特產店。
五、其他問題
莆田阿婆家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6月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4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933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問題、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福州市晉安區馬尕西木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5月27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福州市晉安區伯洋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5月27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一)標稱福建永香茶業有限公司2020年6月10日生產的緊壓白茶(2017年一級白牡丹),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香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倉山分公司銷售的螺絲椒(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5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倉山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寧德天湖東路分店銷售的包裝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0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閩侯縣國賓大道分店銷售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9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指標問題
福州市倉山區匯鑫隆百貨超市的葵花籽(瓜子)(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1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市倉山區匯鑫隆百貨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福州盛興榮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爆漿漢堡(板栗味餡面包),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連江縣福購多超市有限公司。
(二)標稱漳州市龍海區家順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2日生產的麻糍(混合口味)(糕點),莧菜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龍巖翰林苑店。漳州市龍海區家順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泉州嚼樂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生產的去骨鴨掌(鮮香味)(輻照食品),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惠安縣超越便利店。泉州嚼樂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標稱福州金祥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28日生產的酸筍絲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清市榮創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金祥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標稱平潭榜樣食品工廠2025年4月11日生產的酸筍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平潭世界城店。平潭榜樣食品工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六)標稱福建閩清惠汁園食品廠2025年5月18日生產的淡咸欖(偏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閩侯縣鴻尾魚兒土特產店。
五、其他問題
莆田阿婆家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6月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元旦春節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年…(2026-02-04)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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