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58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5〕349號),本區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芽”(購進日期2025-05-16)抽檢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委托抽檢機構抽檢的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芽”(購進日期2025-05-16),經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要求。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共購進上述綠豆芽7.5千克,除抽檢的3.3千克,剩余4.2千克已全部使用(用于制作各種粉面的配菜)。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立案調查,要求其立即排查原因,進行整改。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58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5〕349號),本區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芽”(購進日期2025-05-16)抽檢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委托抽檢機構抽檢的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芽”(購進日期2025-05-16),經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要求。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共購進上述綠豆芽7.5千克,除抽檢的3.3千克,剩余4.2千克已全部使用(用于制作各種粉面的配菜)。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廣州市潮嘉鑫餐飲有限公司立案調查,要求其立即排查原因,進行整改。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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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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